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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产学研战略联盟 构建首都自主创新体系
【发布时间】:2010-01-28  【发布人】:吴畅  【部门】:信息咨询部  【阅读人数】: 327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委员会

  2009年年初,民盟北京市委成立了调研课题组,收集了大量相关材料并进行了深入分析,由主委葛剑平带队,先后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从业者、专家学者进行了广泛接触,还专门赶赴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和比较研究。经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形成以下意见建议。

  一、首都产学研战略联盟创新体系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首都北京聚集了大批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形成了我国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结构最完善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已成为首都北京自主创新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所在。

  未来,首都北京将朝着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目标前进,进一步促进国家自主创新产学研战略联盟创新体系建设,将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是保持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实现国家和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措施,体系的建立与推动应成为区域持续长期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产学研战略联盟创新体系建设的发展现状

  (一)首都产学研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0—1987):科技人员下海办公司,身份向创业者转变。这段时间的产学研合作多为科技人员的自发行为,科技人员直接将科技成果带入到新成立的公司中进行产品开发。

  第二阶段(1988—1998):高新技术企业迅速增长,产学研合作突破发展。这段期间,政府、高校、企业等开始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方式,首都北京的技术创新有了较大突破,逐步形成了智力、技术密集的经济结构。

  第三阶段(1999—2009):科研体制改革,产学研合作多种模式涌现。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开始占领产业高端,并自发形成一些产业联盟;政府加大对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互动的多元创新模式逐步形成。

  (二)首都产学研合作模式发展具有创新资源高度聚集、产学研合作模式多样化、产学研合作成果显著等特点。

  三、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的战略方向

  (一)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统筹协调、多方联动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创新体系。

  (二)以企业为主体,紧密围绕企业成长和产业突破的主线。

  (三)构建组织保障体系、资金配套体系、信息交流平台等支撑体系。

  (四)发挥首都优势,在体制机制、政策环境、合作模式、资源优势发挥、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四、关于首都“产学研综合创新体系”的模式思考

  (一)以支撑体系为基础支撑和有力保障。以北京市政府和大学、科研院所及研究机构为主体的创新支撑体系。

  (二)以技术体系为自主创新的发展源泉。

  (三)以孵化体系为从技术到产品的实现方式。

  (四)以资本体系为从产品到产业化的推动力量。

  (五)“产学研综合创新体”模式的核心链条(研究与开发(R&D)、企业化与市场化(E&M)、产业化与产业化部门(I&S)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链条,实现了产业化增值)。

  (六)“产学研综合创新体”模式的核心要素聚集。

  技术体系核心要素包括创新人才、技术环境、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中心、科技中介。

  五、关于首都产学研战略联盟创新体系建设的具体建议

  (一)推动首都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建设

  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实现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突破为途径,围绕北京重点发展产业,制定联盟规划,并明确联盟发展目标,给予资金支持联盟的设立与发展。

  建立引导基金促进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建立。引导建立以中关村重点产业发展为对象的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建立,联盟采取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及中介机构参与的组织形式,联盟中企业主体需是产业中重点企业,联盟以紧密的方式建立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立足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实现,开展联合开发,制定技术标准,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整合资源建立技术研发平台,促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

  鼓励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发展。鼓励产学研战略联盟制定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技术路线图中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需以产学研技术战略联盟的组织方式参加,鼓励联盟对技术成果进行推广,联盟内企业优先获得成果的使用权。鼓励联盟组织开展产业技术交流活动、技术需求采集活动等。鼓励联盟内建立合理的知识产权经营和管理机制。

  奖励企业以联盟的方式参加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奖励联盟共同研发技术获得世界或国家标准;奖励联盟内企业成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对于开展以上创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资金奖励和政策优先支持。

  (二)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进行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需求、研发投入的主体,推动企业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战略,对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进行重点攻关。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引导支持企业对科研机构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鼓励企业到研究机构寻找前沿储备技术,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对企业技术难题寻找解决方案,对现有产品和技术进行改造、升级。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等,进行联合研发或委托研发。

  发挥驻地大企业在技术应用方面对产学研的促进。如建立有大企业参与的产业联盟和参与的产业研发基地,鼓励大企业与小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奖励大企业应用成为国家标准的技术或产品。

  建立“产业升级行动计划”,鼓励优势产业的企业牵头制定产业升级路线图,对关键技术的研发、技术成果产业化和产业化成果应用方面提供支持。

  建立“重大新兴产业促进计划”,鼓励和支持新兴产业的研发与产业化。设立专项资金和长效的政策扶持技术的产业化以及对产业化成果的应用。

  (三)引导科研机构面向企业开放科技资源

  鼓励现有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向企业开放,联合企业进行项目开发、技术攻关等,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检测等开放性服务。

  建立科技成果对外宣传和交流机制。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举办经常性、企业参加为主的学术交流活动,寻找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方向,降低产学研合作的沟通成本,提高产学研对接的频率和成功率。

  鼓励高校和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承接企业项目,与企业共同研发,支持科研机构在科技项目、团队、平台、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合作。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工程性技术、交叉学科等领域建立与企业捆绑合作开发项目的机制,使科研课题方向面向企业和市场,解决实际性技术难题。鼓励重点高校、科研机构与首都北京重点企业联合申报国家重大项目,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管理机制。

  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面向与企业的合作,鼓励条件成熟的科研机构成立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运作和管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四)发挥创新服务平台的作用

  发挥公共技术平台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水平提高,设立平台补贴资金。

  深化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的载体作用。鼓励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等继续发挥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人才培养的作用,鼓励孵化器载体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环境建设、交流渠道、中介服务等。

  支持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给予平台建设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各种创新资源参与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为产学研合作提供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交流。

  明确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要求,提高平台服务功能。

  发挥技术交易所、科技中介等在产学研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支持在成果评估、可行性分析、法规咨询、交易组织等环节提供全程转化服务的中介机构。

  (五)推进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推广科技协调员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建设,同时鼓励企业派驻人员到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学习调研,建立产学研间的双向、紧密联系,降低沟通成本,提高合作效率。

  建立院士工作站。鼓励在京院士与企业合作,对企业的技术问题进行攻关,担任企业技术顾问。

  引导高校学生参与企业创新实践。发挥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作用,吸引博士毕业生到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鼓励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鼓励高校和企业建立实践基地。

  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通过“千人计划”等通道,吸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就职,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环境、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六)扩展产学研合作的沟通渠道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积极参与洽谈会等科技成果展示、对接活动。争取创立国际科技成果展示的品牌。

  建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长效沟通联系渠道。通过学术交流等方式,使企业能够及时了解、跟踪研究机构的科研成果;科研课题的设立更多面向企业和市场,多方合作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水平。

  建立产业发展促进交流平台。建立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沟通机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协商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和开发,打造优势产业链,促进产业上下游互动,提高产业竞争力。

  (七)建立多层次的产学研合作基地

  发挥首都北京科教资源优势,与其他地区政府合作,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到其他地区进行产业化,引导首都的企业到外地建立产业基地等,统筹规划全国的产学研工作布局,整合地方资源,发挥区域优势。

  深化现有基地的作用,发挥基地的示范效应。

  鼓励更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基地建设,鼓励企业通过基地更多地参与产学研合作。引导基地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发展,使基地真正发挥聚集、整合、示范的作用。

  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或者基地,形成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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