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主栏目:子栏目:关键字: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科技中介动态
文章关键字  
     
创新基金借力服务机构 推动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09-12-16  【发布人】:吴畅  【部门】:信息咨询部  【阅读人数】: 131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规模反映了一个区域乃至一个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而科技中介机构的活跃程度则反映了一个区域乃至一个国家的自主创新活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10年的实践证明,我国政府设立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是非常及时和正确的。

  10年来,创新基金不仅培育和壮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还极大地推动了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而科技中介机构的完善、规范以及快速发展,又有力地支撑了创新基金的实施,进一步放大了创新基金的作用,更好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推动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依靠和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是创新基金管理新机制的特点之一。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竞争择优是创新基金的基本宗旨。

  创新基金竞争择优的立项模式,有效地拉动了以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主要类型的一大批科技中介机构参与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工作,充实了科技中介机构的工作内容,提高了科技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意识和水平,使科技中介机构更加充满活力。

  2005年,科技中介机构被纳入创新基金工作体系;2006年,创新基金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2007年,创新基金又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项目。

  这些举措的实施,使甘肃省14个科技中介机构的16个项目获得了创新基金1140万元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有2个创业投资机构获得了创新基金240万元的风险补助资金,有2个初创期科技企业获得了共计50万元的投资保障资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后组织推荐了14家科技中介机构争取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940万元的补贴,2家获得创业投资引导资金87万元的风险补助,同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300万元。该笔资金的支持,有效地缓解了新疆科技中介机构自身发展的资金压力。

  河北省有15家科技中介机构获得了创新基金支持,使河北省形成了以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为主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体系,为提高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长期以来,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得不到相应补偿,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大、退出机制不健全,导致许多科技中介机构失去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削弱了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信心,降低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投入,服务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

  创新基金的深入实施,不仅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支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机构;不仅直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还通过支持科技中介机构间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种方式大大激发了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提升了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及水平。

  科技中介机构支撑创新基金实施

  创新基金的最终目标是推动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其项目申报和评审内容要远远超出传统科技计划项目的复杂程度,既需要考虑企业的技术创新内容,又要结合企业成长所必备的管理团队、商业模式、市场开发、财务基础、发展规划等诸多方面内容。所以,创新基金的申报工作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体力劳动,必须建立起一支具备一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咨询经验和实力、诚实守信、勇于奉献的服务队伍,以服务和协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企业完成申报工作。

  科技中介机构就是这样一支队伍。面对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创新基金的申报过程、具体要求及程序并不熟悉,无从下手的困境,科技中介机构积极为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提供项目筛选、材料编写、组织推荐等咨询服务。

  由于科技中介机构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各地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率及立项之后的实施效果大大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创新基金的顺利实施,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今年,天津市进一步加强了科技中介机构的布局,在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密集的天津滨海高新区和泰达经济技术开发区,部署了包括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北方技术交易市场、泰达国际创业中心、天津滨海高新区国际创业中心、西青区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转移中心为主的中介机构企业咨询服务网,协助企业完成项目材料的组织、编写和申报工作。其中,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泰达国际创业中心和天津滨海高新区国际创业中心作为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认定的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了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与服务体系。

  为加强创新基金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广东省早在2005年就依托该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立了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中心,在广东省科技厅的直接领导下统一协调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并建立了约3000多人的创新基金专家库,同时在广东省各市及各国家高新区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责任到人。对认定的科技中介机构,实行定期交流、培训,以不断提高科技中介机构专业服务水平,有效促进了创新基金工作的开展。

  完善规范科技中介机构

  与科技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数量较大,但服务的功能和水平相对欠缺。提高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需要从政策法规、经营管理、业务拓展、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做出努力。而创新基金可以利用它在业界的影响,通过实施创新服务促进计划,开发创新服务引介活动,完善、规范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促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发展。

  为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的规范性管理,湖南省一方面坚决执行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四不准”,将创新基金服务机构与为企业编写申报材料提供咨询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分离,严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以及各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编写服务;另一方面,加强与湖南省咨询业协会的合作,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杜绝过度包装材料、采用高额提成方式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或者打着科技管理部门的牌子高价收费承接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地规范了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

  青海省针对该省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专业性不强、规模较小、劳动效率低的状况,明确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定位与性质,提出在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服务中,重点支持能体现当地行业特色与发展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鼓励服务机构采用多种形式特别是联合的形式开展技术服务;根据生产加工业的需要,鼓励科研机构创办科技服务机构;继续推进技术服务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专业化,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打印】【关闭
贵州省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 备案编号:黔ICP备05001728号 TEL:86-851-5561255,5560324
这是网站的第 189938 次被访问 今日访问量: 15 次    当前在线人数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