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发布时间】:2009-10-22 【发布人】:吴畅 【部门】:信息咨询部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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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 |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促进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树立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品牌效应,经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我会特设立“生产力促进奖”,以表彰为生产力促进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集体。现将本年度生产力促进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评选范围
该奖项是面向全国在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带动体系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所颁发的年度荣誉奖,分设生产力促进(发展成就)奖和生产力促进(服务贡献)奖,各30名。
二、评选标准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名称中含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称谓;
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2009年度监督审核;
3.至少连续2年按科技部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4.机构设置合理,主营业务突出;
5.具有完备的服务条件和设施,服务群体稳定;
6.生产力促进(发展成就)奖侧重评选自身实力强,资产、收入、利润率等财务指标表现突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7.生产力促进(服务贡献)奖侧重评选在服务地方(或行业)的中小企业、促进产业升级转型等方面业绩突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省级协会为推荐单位,没有省级协会的可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特殊情况可自荐。
2.由推荐单位组织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参与评选。
3.参评中心认真准备相关评选材料报给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进行初评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我会,其中“生产力促进奖推荐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协会邮箱。
五、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生产力促进奖推荐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及2009年度监督审核复印件。
六、其它有关事项
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向参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费用均由我会承担。一旦发现有人以评奖为名收费,请速与我会联系。
报送评奖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6日。
七、联系方式
受理联系人:魏卓约 李霆
电 话:010-68598462 68574540
传 真:010-68517273
E-mail:shengcl1@ct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邮政编码:100045
监督机构、电话、联系人:
科技部火炬中心 010-68528101 门殿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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