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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贵阳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3  【发布人】:吴畅  【部门】:信息咨询部  【阅读人数】: 267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将2009年度市级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受理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登记时间:2009325日至42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本年度申报。

二、申报材料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县(区、市以及国家级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贵阳市科技局报送。贵阳市科技局不直接受理申报登记。

三、申报材料按科技档案标准以A4纸装订册,申报表格必须打印(铅印),相关材料应为原件,对字迹不清、内容涂改或相关材料为复印、复制的恕不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请按规定时间报送贵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管理与技术市场处。

四、申报材料目录:

1、卷内材料目录表

2、《贵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3、《贵阳市科技成果登记表》

4、项目下达文件及立项相关材料(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立项论证文件或项目计划任务书等)

5、项目合同书

6、项目工作总结

7、项目技术总结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8、项目财务结算表

9、《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社会科学类和软科学研究类成果需《科技成果评审申请表》

10、《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与鉴定证书等效的证明文件(市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技术成果鉴定文件) 社会科学类和软科学研究类成果需《科技成果评审证书》

11、实施应用证明材料或论文

12、法定行检部门检验或测试文件

13、产品质量标准或企业标准

14、省级以上资格部门查新(或检索)报告

注:社会科学类和软科学研究类成果不要求第7111213项;

申报材料及装订相关信息可在贵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gykj.gov.cn

五、注意事项

1、业务主管部门或县(区、市以及国家级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时应严格把关,不得报送有争议、有疑点、不完整、不规范的材料,坚决杜绝一切违规违法的现象。

2、含子项目的项目,原则上应全部子项目完成后整体申报

3、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凡属技术发明、技术开发、引进、消化、吸收、推广、重大工程和社会公益类(含软科学研究类)等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必须出具有效证明其实际应用实施周期超过12个月;凡属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必须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周期不得低于12个月)

4、所有表格内容均需规范填写完整,如有空项,请附文字说明;

5、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主要完成人员:一等奖项目限报七人,其余奖项不得超过五人,超出规定人数者均作为申报集体奖处理。成果主要协作单位信息以《科技成果登记表》为准;

6、申报材料必须附电子文档。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09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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